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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湖南省国内访问学者和校级青年教师进修访学选派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5-31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170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湖南城市学院“青年教师核心竞争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湘城院发〔2017〕34号)文件精神,2019年将选派青年教师赴高水平大学访学或知名企业实践锻炼。进修访学人员由各学院推荐,学校组织遴选和批准。现就我校开展2019年湖南省国内访问学者和校级青年教师进修访学选派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进校两年以上的青年教师。其中,省级访问学者在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级职务的,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同时具有中级职务和硕士以上学位者,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以上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

二、遴选条件

选派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学校,热心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2.学院重点培育的学科团队中具有发展潜力、具有一定教学科研水平的青年教师。

3.学院学科专业发展、平台建设需要。

4.主持1项及以上市厅级及以上课题或发表C刊论文1篇及以上。

5.原则上五年内没有三个月以上进修访学经历。

三、进修访学方式

(一)湖南省公派进修访学

访问学者计划是学校进修访学的主要渠道,分为普通访问学者和双师双能型访问学者,进修访学时间为1年。

(二)学校公派进修访学

以访学、研修、实践锻炼等方式自主联系高水平大学(985、211高校)对口学科专业、国内知名企业(专业对口的世界500强企业或中国500强企业)等,进修访学或实践锻炼时间原则上为1年。

四、目标任务

主要目标是攻读博士学位,提升学术水平和提高实践能力,逐步化解师资结构性矛盾。到高校进修访学期间完成下列任务之一:

1.取得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完成1个重要成果(立项省级及以上课题、C刊以上论文、专著或发明专利)

到企业进修的另须获得中级及以上对口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五、相关待遇

1.课时减免:选派进修访学的教师每年完成不少于96以上的任务课时,可集中安排课时。

2.绩效工资:进修访学期间完成目标任务的可发放相应岗位的绩效工资;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发放相应岗位绩效的70%。

3.经费资助:学校在师资培训经费中设立专项经费开支或在有关省级以上平台经费中开支。二级学院省级重点学科专业、教学科研平台每年必须选派资助1-2名青年教师外出访学、进修,至企业、行业学习锻炼。

对于教育部和教育厅访问学者计划人员,学校资助除教育部和教育厅资助经费以外的学费和住宿费,省内每月报销1次往返交通费,省外每学期报销1次往返交通费。学校公派进修访学人员,省内经费1万元包干(含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每月一次的往返交通费),省外经费1.5万元包干(含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以及每学期一次的往返交通费)。

六、其它要求

申请者需事先与接受学校导师进行沟通,出具导师签名的同意接受书面意见书,湖南省公派访问学者的接受学校、学科及导师目录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9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10号)公布的总目录执行。总目录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查询,也可在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下载《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数据表》查看。

青年教师进修访学是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之一,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遴选推荐工作。请二级学院将推荐人员的《推荐表》(纸质版3份)、《湖南城市学院访学进修推荐人选一览表》于6月6日前报送学校人事处,并将电子稿发送到电子邮箱:hncurc@163.com。学校优先从名单中选派人员推荐参加湖南省访问学者计划人选,其它人员由学校视情况择优选派进行公派进修访学。

相关网站:1.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

http://cce.whu.edu.cn/szpx;

 2.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http://szpx.hunnu.edu.cn

 

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

2019531

 

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报名的通知

附件2:湖南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附件3:湖南城市学院访学进修推荐人选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