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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46”人才工程资助计划培养对象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7-02点击数:

关于做好“246”人才工程资助计划培养对象

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城市学院“246”人才工程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湘城院发〔2013100号)文件有关规定,请各单位及各培养对象对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 “246”人才工程资助计划培养对象2017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核对象:2014年以来确定的“246”人才工程培养对象。

2.考核内容:“246”人才工程培养对象2017年度在参与本学科规划建设,以我校为第一单位主持的项目、完成学术论文及获得成果奖励,进行学术交流和学术讲座方面等情况。

3.材料要求:年度考核对象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湖南城市学院“246”人才工程培养对象年度考核检查情况一览表》(1份,不装订)。

②《湖南城市学院“246”人才工程培养对象年度考核表》(1份,不装订。有关教学、科研内容分别由教务处和科研处审核签章)。

③《个人年度总结》(1份,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④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佐证材料须学院审核人签名、加盖学院公章,编制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4.时间要求:各学院将培养对象的年度考核材料(含电子文档)于713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213),逾期不再接受申报。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32468606 @qq.com

联系人:曾伟;电话:6111336

附件1:《湖南城市学院“246”人才工程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附件2: 湖南城市学院“246”人才工程培养对象年度考核表

附件3:湖南城市学院“246”人才工程培养对象年度考核检查情况一览表

                                    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

                                     201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