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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会龙学者”聘期届满考核评估及2016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10-11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会龙学者”聘期届满考核评估及2016年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龙学者”聘期届满考核评估

    1.聘期届满考核评估对象为2013年度聘任及2012年度聘任但未完成届满评估的会龙学者

2.聘期届满考核评估内容:详见《湖南城市学院“会龙学者”实施办法》(湘城院发〔2011〕68号)文件“第二章 岗位职责”。请二级学院提供会龙学者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文字材料,并由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 聘期届满考核评估需填写好《湖南城市学院会龙学者届满考核评估表》,上交纸质文档一式七份;同时请将《湖南城市学院会龙学者届满考核评估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hncursc@126.com

上述材料中的附件、佐证材料应依序装订成一册;有关科研方面的复印材料须经学校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处签字、盖章确认

 

二、“会龙学者”年度考核

1.考核对象为20142015年度聘任的会龙学者。考核内容为2016年度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2.会龙学者的年度考核先由二级学院给出考核意见,再报学校组织专家审定。年度考核对象应提交以下考核材料:

1)《湖南城市学院会龙学者年度考核表》一份;

2)《湖南城市学院会龙学者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一份;

(3)其它附件、佐证材料装订成册,材料(1)、(2)的电子文档,发送至hncursc@126.com

 

三、要求

(一)因故不能接受聘期届满考核评估的“会龙学者”,须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陈述原因,可延期一年,但需参加2016年年度考核。2015年因故未能参加届满评估考核,2016年仍然不能参加届满评估考核的会龙学者,由所在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人事处组织专家审核,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给出处理结果。

(二)“会龙学者”聘期届满考核评估材料,“会龙学者”年度考核材料,截止日期为20161220日。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做好与会龙学者的联络和信息沟通,并做好材料整理、审核,材料经审核人签名盖章后,按时送交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何小玲      联系电话:0737-6353085

 

附件:“会龙学者”聘期届满考核评估及年度考核材料

 

人事处

    20161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