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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年度考核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4-12-25点击数:

各学院、处室及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和工作实际,现将开展2014年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个人年度考核对象为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含合同制人员),考核标准参照《湖南城市学院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湘城院政〔2004141号)文件执行。

全校处职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照《湖南城市学院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湘城院发〔201433)规定的办法进行。

目标管理考核对象:各二级学院、处室、教辅及科研产业部门,考核标准依照湘城院党发〔201410号文件执行。

二、考核要求

每位处职干部及各位教职工要严格对照文件要求,认真总结一年来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方面的工作。

各部门要成立考核领导小组,集中时间和精力,按照学校统一部署,认真负责地完成个人年度考核、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和评比工作。

1.教职工年度考核

全校在职教职工要根据岗位责任制,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双肩挑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含合同制人员)统一填写《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双肩挑人员的考核情况需所属学院和所在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可在人事处下载专区下载,用8K纸双面打印)。

考核等次与比率:考核结论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比率不超过考核单位人数的15%,四舍五入。

2.处职干部的考核

全校处职干部的年度考核请登录学校党委组织部网站:“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管理系统”进行具体操作。处职干部还须填写《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表》于20141231前交纪委监察处(纪委监察处网页下载)。

3.单位目标管理考核

各部门对照各自的《工作目标任务书》及有关“考核细则”年终进行自评,并于20141231前提交自评材料到归口的考核部门(人事处、教务处、产业发展管理处)备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加盖部门公章后交纪委监察处。

有共性指标考核任务的机关处室认真做好所负责的项目考核;人事处、教务处、产业发展管理处要根据《湖南城市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湘城院党发201410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好本组的考核工作,并明确考核等次。

三、考核工作安排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及单位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工作在2015110前完成(对处职干部的考核延至2015113日),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20141215日至22)。认真学习学校有关文件,进一步明确考核的目的、意义。

第二阶段:个人总结、部门自评、处职干部上传述职述德述廉报告阶段(20141223日至31)。填写个人年度考核表和部门自评材料,纸质版盖章后报归口考核单位;自评材料电子版〔包括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照表及自评结果﹙填写《湖南城市学院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与计分表》﹚〕上传至本部门相关网页(相关表格请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处职干部需向“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管理系统”上传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

第三阶段:述职、测评和项目考核阶段(201511日至10)。对处职干部的考核,请相关人员登录“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管理系统”,用户名为本人姓名,各二级学院的密码在述职大会上由组织部现场发放,其他单位的密码统一到组织部领取,在部门述职大会现场发放。测评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⑴部门测评:由各党总支部(支部)组织。考核对象在本部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述职述德述廉,由本部门全体教职工组成的测评人员对本部门的考核象进行独自测评。测评时间为:2015158002015171700

⑵全校测评。组织部组织中层干部、民主党派负责人、教授、博士、普通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的测评人员对全体考核对象进行测评。测评时间为:201518800201511117:00

⑶校领导测评。组织部组织全体校领导对所有考核对象进行测评。测评时间为:201511280020151131700

各部门的个人年度考核要切实做好述职、测评工作并给定初评等次;有考核任务的处室按考核项目内容及计分办法考核各部门一年来各项项目的完成情况,并将考核结果在网上公布。人事处要组织好机关、教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校领导、二级学院院长的现场述职测评以及全校测评。教务处要组织好二级学院院长向校领导、机关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现场述职测评。

第四阶段:评比结果公示阶段(2015114日至18)。人事处将各部门考核结果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报党委会审定;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四、考核领导小组

  长:李建华  李建奇

常务副组长:龚卫明

副组长:孟昭武  郑卫民  杨斌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冷云飞  罗新湘  徐习军  彭 华  雷存喜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3个年度考核工作组和办公室,考核工作在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指导下统一进行。

 

附件: 各部门优岗数额表

 

 

                                                 湖南城市学院

                             2014 年12 月15


2014各部门优岗数额表

优岗数

考核

人数

备注

优岗数

考核

人数

党政办公室

2

11

档案馆

土木工程学院

13

86

组织部

0

3

含机关党总支

 

 

 

 

设计院

2

11

人事处

1

5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9

62

纪委 监察处

0

2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7

45

工会

0

3

 

城市管理学院

7

47

计划财务处

2

13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8

50

科技处

1

4

 

文学院

5

33

审计处

1

4

 

外国语学院

14

91

学生处

2

11

含宿管办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5

36

教务处

3

18

含考试中心

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

7

45

宣传部(统战)部)

1

4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5

36

武装部 保卫处

2

12

 

体育学院

8

53

资产处

1

4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8

51

规划基建处

0

3

 

音乐学院

7

48

招生就业处

1

5

 

商学院

5

30

团委

1

4

 

马克思主义学院

4

29

学术期刊中心

1

5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1

7

发展规划处

高教所

0

1

 

 

 

 

国际交流处

0

2

 

 

 

 

图书馆

8

51

 

 

 

 

离退休工作处

1

4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1

7

 

 

 

 

继续教育学院

2

11

 

 

 

 

土木检测中心

0

2

 

 

 

 

后勤处

7

49

含卫生所

 

 

 

监理公司

0

2

 

 

 

 

城市科学研究会

0

1

 

 

 

 

产业发展管理处

0

1

 

 

 

 

合计

38

242

 

合计

115

760

说明:此表人数不含处职干部(处职干部由组织部统一考核);优岗数为0的相关部门可推荐一个优岗人选,再由机关总支统一组织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