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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芙蓉教学名师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5-16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我省2019年度芙蓉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153号)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19年度芙蓉教学名师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各推荐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一流本科专业、课程、教材建设等方面业绩突出,传帮带作用发挥明显,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教学效果好。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非聘期或资助期内的省级以上人才项目入选者。

、推荐指标

我校按照人选条件可推荐不超过3名候选人(如果推荐候选人包括思政课教师,则可推荐不超过3人;如推荐人选不包括思政课教师,则可推荐不超过2人)。各二级学院在严格坚持选拔标准和条件的基础上,参照2019年芙蓉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推荐,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

、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学院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人员按学科归属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进行资格初审与择优推荐,并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二)资格审查,专家评议。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评议推荐,并将评议结果报学校审定。

(三)结果公示,材料上报。经学校审定的推荐人选,由人事处进行公示后,上报有关材料至省教育厅。

、材料要求

1.学院出具推荐报告(含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纸质11份。

2.《2019年芙蓉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纸质1份。

3.《候选人推荐表》纸质5份。

4.附件材料纸质1份。与《候选人推荐表》内容对应的相关证明支撑材料,需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相应电子材料1份。

5.教学案例。参评人员应提交实绩材料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所讲授的与申报学科一致的一堂完整的课,包含教学设计、教学课件或教学资源包、授课视频。授课视频应真实体现课堂教学的全部师生活动实况,使用单台摄像机不间断录制,允许镜头适当运动,但不能进行镜头切换和后期编辑;授课视频应声音清晰,时长为一堂完整授课的时间长度;授课视频格式为MP4,编码方式H. 264,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码率不低于2048Kbps,帧率25fps,音频双声道。

参评人员附件电子材料和教学案例以U盘方式存储,U盘放入参评人员材料袋内一并提交。

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开展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并于2019522日上午11点前(逾期报送不予受理)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213室),电子文档发hncurc@163.com。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曾伟,0737-6111336

 

 

附件1  关于组织开展我省2019年度芙蓉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153号)

附件2  湖南省芙蓉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湘教发[2019] 15号)

附件3  2019年芙蓉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普通本科院校)

附件4  2019年芙蓉教学名师支持计划(高等学校)候选人推荐表(普通本科院校)

附件5  2019年芙蓉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湖南城市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19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