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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7年度青年教师进修访学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04-21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按照学校“青年教师核心竞争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2)中的进修访学计划,2017年将选派30名左右的青年教师赴高水平大学访学或知名企业实践锻炼, 请各二级学院做好选派的相关工作。进修访学人员由各学院推荐,学校组织遴选和批准。具体要求如下:

一、遴选对象

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进校两年以上的青年教师(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1231日)。

二、遴选条件

选派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热爱学校,热心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2.  学院重点培育的学科团队中具有发展潜力、具有一定教学科研水平的青年教师。

3.  学院学科专业发展、平台建设需要。

4.  主持1项及以上市厅级及以上课题或发表C刊论文1篇及以上。

5.  原则上五年内没有三个月以上进修访学经历。

三、进修访学方式

(一)上级公派进修访学

1.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访问学者计划。访问学者计划是学校进修访学的主要渠道,分为普通访问学者和双师双能型访问学者,进修访学时间为1年。

2.政府公派出国进修访学。如国家留学基金委、省教育厅的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湖南省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项目公派教师项目等。

(二)学校公派进修访学

以访学、研修、实践锻炼等方式自主联系高水平大学(985211高校)对口学科专业、国内知名企业(专业对口的世界500强企业或中国500强企业)等,进修访学或实践锻炼时间原则上为1年。

四、目标任务

主要目标是攻读博士学位,提升学术水平和提高实践能力,逐步化解师资结构性矛盾。到高校进修访学期间完成下列任务之一:

1.  取得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  完成1个重要成果(立项省级及以上课题、C刊以上论文、专著或发明专利)

到企业进修的另须获得中级及以上对口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五、相关待遇

1.课时减免:选派进修访学的教师每年完成不少于96以上的任务课时,可集中安排课时。

2.绩效工资:进修访学期间完成目标任务的可发放相应岗位的绩效工资;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发放相应岗位绩效的70%

3.经费资助:学校在师资培训经费中设立专项经费开支或在有关省级以上平台经费中开支。二级学院省级重点学科专业、教学科研平台每年必须选派资助12名青年教师外出访学、进修,至企业、行业学习锻炼。

对于教育部和教育厅访问学者计划人员,学校资助除教育部和教育厅资助经费以外的学费和住宿费,省内每月报销1次往返交通费,省外每学期报销1次往返交通费。学校公派进修访学人员,省内经费1万元包干(含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每月一次的往返交通费),省外经费1.5万元包干(含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以及每学期一次的往返交通费)。

六、其它要求

学校今年选派30名左右青年教师访学进修,各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学任务,每年选派12人进修访学;有省部级教学科研平台经费资助的学院每年选派23人进修访学。

青年教师进修访学是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之一,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填写好《湖南城市学院访学进修推荐人选一览表》并于430前将表格签字盖章后报学校人事处,并将电子稿发送到电子邮箱:hncursc@126.com。学校优先从名单中选派人员推荐参加上级访问学者计划人选,其它人员由学校视情况择优选派进行公派进修访学。

联系人 马骥     联系电话 6353085 (短码:61819

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湖南城市学院访学进修推荐人选一览表

附件2:湖南城市学院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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