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芙蓉学者招聘与考核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152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芙蓉学者招聘与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要求
见湘教通〔2019〕152号(附件1)。
特聘教授招聘条件按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聘期5年,聘期内应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
讲座教授招聘条件按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聘期3年,聘期内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累计时间不少于2个月。
青年学者招聘条件按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聘期3年,聘期内应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
二、推选指标
芙蓉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青年学者招聘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程序执行,见附件2。各高校的芙蓉学者候选人按岗推荐,每个岗位只能推荐1名候选人。
三、推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与择优推荐,并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二)资格审查,专家评议。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评议推荐,并将评议结果报学校审定。
(三)结果公示,材料上报。经学校审定的推荐人选,由人事处进行公示后,推荐人选再登陆系统填报材料,并报送推荐材料至省教育厅。
四、材料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积极开展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并于2019年9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岗位设置申请表、推荐人选汇总表、推荐表、推荐人选材料,暂时不用登陆系统填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213室),电子文档发hncurc@163.com。
附件1 湘教通〔2019〕152号 关于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芙蓉学者招聘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附件2 湘教发〔2019〕14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附件3 芙蓉学者岗位设置申请表
附件4 芙蓉学者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5 芙蓉学者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6 芙蓉学者候选人附件材料
附件7“芙蓉学者奖励计划”申报人选限制解释说明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