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新闻公告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开展2018年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12-28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8年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2018年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按程序于12月中下旬启动,2019116日前完成。现将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对象为党政、群团及直属单位(以下简称机关职能处室),各二级学院和校办企业。

二、考核内容

1.机关职能处室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主要为常规管理、目标任务、述职测评及突出业绩。

2.二级学院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包括常规管理和核心指标。

3.校办企业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按照产业管理与社会服务中心年初制定的校办企业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考核数据截止日期为20181231日(科研数据以科研处的规定日期为准)。

三、考核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湖南城市学院党政、群团、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湘城院发〔201782号)(附件1)、《湖南城市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湘城院发〔201783号)(附件2)、《湖南城市学院“十三五”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2018年年度目标任务》(湘城院党发〔201812号)(附件3)、《湖南城市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法》(湘城院发〔2017126号)(附件4)文件精神,认真撰写自评报告。按照学校不同单位的工作性质,具体分三类考核:

(一)机关职能处室

机关职能处室考核工作小组由党政办牵头负责,分党务类、行政类分别进行考核。常规管理分数经考核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党政办;目标任务由考核工作小组依据学校2018年工作要点,党委行政交代的重要任务,双一流建设和核心指标、审核性评估、向上级部门争取学校重大利益、与省内同类院校对比取得的突出业绩等进行考核并给出分数;述职测评及突出业绩分数由党政办负责统计,并汇总最后考核总分数。考核工作小组审核考核结果。(牵头单位:党政办)

(二)二级学院

二级学院考核工作小组由人事处牵头负责。常规管理各项分数经考核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核心指标分数由教务、科技、人事依据考核指标体系分别给出,由人事处汇总最后考核总分数。考核工作小组审核考核结果。(牵头单位:人事处)

(三)校办企业

校办企业的考核由产业管理与社会服务中心给出考核分数。(牵头单位:产业管理与社会服务中心)

四、考核程序

1.部门自评

各部门对照文件要求进行自评,并准备单位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自评材料要对照部门工作计划、对照学校重大部署、对照核心竞争力指标,从横向(与同类学校、同类学院)与纵向(2017年度)对比两个维度,实事求是地把特点亮点写实,把成绩讲够,把问题讲透。

⒉组织考核

各责任部门根据评价标准对各部门的自评材料进行考核,并公示得分结果。

3.述职测评

学校年终组织现场述职测评大会,述职报告注重讲亮点、特色和问题、差距。机关职能处室单位负责人向校领导、二级学院院长现场述职;二级学院院长向校领导和机关职能处室负责人现场述职,并现场给出优、良、中、差等级评定,按照优(90)、良(85)、中(75)、差(60)折算成分数。由党政办负责。

4.领导考评

学校领导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贯彻落实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显著;围绕“双一流”建设和审核评估工作,在核心指标方面有突破,组织有方、亮点突出;围绕学校改革任务,积极推进有思路,有力度,有担当,有成效,有影响,尤其在精细化改革方面,为学校经济运行和财源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由党政办负责。

五、考核时间安排

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在2019116前完成,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20181229日至30)。认真学习学校有关文件,明确考核的目的、意义、内容及考核程序。

第二阶段:部门自评阶段(20181231日至201913)。机关职能处室目标管理自评材料签字盖章后报党政办;校办企业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自评材料签字盖章后报产业管理与社会服务中心;二级学院自评材料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

第三阶段:述职测评和项目考核阶段(201914-112)。

1.述职测评:党政办、人事处组织各部门负责人现场述职测评(201914),各部门负责人述职完毕,现场进行测评。

2.项目考核:有考核任务的机关职能处室要认真做好所负责的项目考核,并按考核项目内容及计分办法考核各部门一年来各项项目的完成情况,所有考核分数均需2019112日之前公示,并报送至牵头单位。

第四阶段:考核结果公示阶段(2019113日至16)。

所有考核结果由各牵头单位领导签字盖章报人事处,人事处将考核结果报学校考核工作组审核,再报党委会审定,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布。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检查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罗成翼  李建奇

副组长:汤放华(常务)  郑卫民   

  员:夏宏宇  姚春梅  雷存喜  谭献良  罗新湘  李斌  袁志成

同时成立考核工作组,成员如下:

  长:汤放华

副组长:郑卫民   

 员:郭白泉  徐习军  袁志成 肖翠娥    伟 邓曙光  刘贵方      李教民 陈晓芳  文瑞明  汪佑民  熊兴吾      石清丽 李志宏      熊创贤  李梦醒 蒋练军

考核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肖翠娥兼任办公室主任,郭白泉、熊创贤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

1.湖南城市学院党政、群团、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湘城院发〔201782号)

    2.《湖南城市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湘城院发〔201783号,含《湖南城市学院二级学院常规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3.《湖南城市学院“十三五”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2018年年度目标任务》(湘城院党发〔201812号)

4.《湖南城市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法》(湘城院发〔2017126号)

 

湖南城市学院

                  2018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