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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9-06点击数:

关于开展“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根据《益阳市“双创先锋”评选活动公告》(见附件1),学校决定组织教职员工参加益阳“十大”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评选活动,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对照评选条件遴选参评对象,组织做好“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申报工作,报名截止日期至2016年 9月21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新·创业  共享·共进”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的人才或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新创业人员或团队、进入创新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人才或团队、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等);

2. 拥有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科研成果或核心技术,无知识产权或其它经济、法律纠纷;

3.报名参评后12个月内或复评结束后6个月内,能落户益阳进行自主创业或与益阳现有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开展合作,进行成果转化。

三、评选流程

(一)报名(9月中旬)

符合条件的人才(团队)直接到学校人事处报名参评。报名时需提交《益阳市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评选申报书》(一式2份)。市人社局对报名人才(团队)申报条件进行初步筛选,并要求申报人才(团队)就材料真实性签订承诺书。

(二)初评(10月上旬)

益阳市评选组织委员会组织专家或创投机构负责人对通过初步筛选的人才(团队)和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形成综合得分并排名,分别确定前20名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前20名创新创业项目进入复评。

(三)复评(11月)

1.专家复评。益阳市专家指导委员会组织相关领域技术、风险投资、行业管理、知识产权、财务管理、银行金融等专家和企业家组成评委会,对通过初评的人才(团队)和项目进行复评。由人才个人(团队带头人或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背景、前景、技术创新关键点、环境影响及解决方案、商业计划及实施方案等进行现场陈述,并回答评委提问。评委现场打分,评委评分占90%。

2.网络复评。通过微信平台,由公众对项目进行评价,公众评分占10%。

综合专家复评和网络复评,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

(四)现场对接(12月上旬)

由市委市政府牵头,组织各区县(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合作企业、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与进入复评的人才(团队带头人或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洽谈对接,根据洽谈意向确定项目落户地(或合作企业)。

(五)签订合同(12月中下旬)

项目落户地所在区县(市)政府或合作企业与洽谈成功的人才(团队带头人或项目负责人)签订入驻合同(或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关责任。并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注册登记工作。

(六)审定公示

益阳市评选组织委员会将洽谈对接成功的人才(团队)和项目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作为“十大”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十大”创新创业项目建议名单在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无异议的,发文予以确定。

四、支持措施

1. 入选人才(团队)在益注册(或成功合作)后一个月内,由市政府给予20万元创新创业启动资金,启动资金采取事后报账的形式,实行一次申报、分批报销。资金主要用于补贴基本运营费用,包括人员经费、办公费用、服务及设备购置等支出。

2.对入选人才(团队)在益注册(或合作成功)后,项目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中个人最高1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贷款总额不超过50万元,贷款利息由财政根据相关政策给予贴息。(具体支持措施的详细情况请见附件1)

 

附件1:《益阳市“双创先锋”评选活动公告》

附件2:益阳市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评选申报书

 

 

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