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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9-02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决定举办2016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6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开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五门课程。11月上旬由省教育厅统一在长沙组织考试、考核(从2011年起,包括已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师范教育类毕业在内的全部新任教师均需参加此五门课程的培训与考试)。从2016年开始,岗前培训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年。

三、培训时间

20169111029。培训地点及课程安排再另行通知。

四、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201692日~5日到新校区人事处219填表报名、交费

报名时每人交两张1寸免冠照片,并发送一张电子寸照到szkgqpx6353085@163.com(与所交寸照同版)

3.收费标准

①培训考务费:2016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湘价函〔201322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为:每生每期为400元,其中培训费为200元,考务费为200元。

教材资料费:今年岗前培训统一使用湖南省教育厅重新组织编写、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全新教材,全套书共5200元,参加岗前培训的每位学员均应购买教材。

五、培训要求

根据教育部规定,所修课程必须进行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高校教师上岗、教师资格认定、聘用和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核以国考形式进行,考试统一在长沙举行,要求高,考试严,且当年不安排补考,未合格课程需到下年度参加考试。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所属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期间,参加培训人员要遵守培训纪律,不得无故缺勤,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事先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在请假条上签字、盖章后再向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凡无故缺勤者或因请假导致出勤率达不到80%者,一律不能参加岗前培训结业考试。

培训结束前,参加培训的人员每人撰写1篇岗前培训总结(或心得)交人事处。

特此通知!

 

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

201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