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8〕22号)、《关于印发<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湘教发〔2019〕14号)和我校发展战略目标要求,经党委会决定,在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及产教融合基地和一流学科、一流本科教育或专业群建设规划等设置芙蓉学者岗位。经个人申报、人事处审核、学校整体评价,同意推荐Kelvin等7位同志参加湖南“芙蓉学者”评选,公示期为 2019 年9月 18 日 至20日(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与学校职改办(0737-6111336)或学校纪委监察处联系。

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