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印发<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人〔2020〕15号)及湖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工作整改方案》(湘教发〔2021〕7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在全校开展人才称号清理和整改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宣传解读。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整改工作部署深入查找工作中不符合《意见》要求的地方,清理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落实的详细方案。
请各单位于3月22日前将本单位的整改任务表、整改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213,电子版发送hncurc@163.com。
人事处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