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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双师双能型”教师和工程行业背景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6-12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城市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办法(湘城院发〔2019〕45号)》要求,为适应学校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本科专业人才的需要,强化实践育人,建设一支教学水平高、实践应用能力强的教师队伍,学校开展2024“双师双能型”教师和工程背景、行业背景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

二、认定条件

1.“双师双能型”教师

申请“双师双能型”教师需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素质,熟悉教育教学基础理论,遵守国家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教学业务水平、较扎实的专业实践能力和较强的应用研究和技术服务能力;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教学能力,能指导专业相关的实践教学课程。

认定A类、B类双师双能型教师的条件见附件1 《湖南城市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办法(湘城院发〔2019〕45号)》

已认定B类双师双能型教师的可申请A类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

2.工程背景、行业背景

具有工程背景有两年以上(可累计)在一线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工程方面的工作,能够全面指导学生工程实践、实训活动的教师。

具有行业背景:有两年以上(可累计)在企业、机构一线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能够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的教师。

三、认定程序

1.个人申报。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湖南城市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见附件2相关(佐证)材料。机关教辅单位人员向任教课程或学科归属的教学单位提交材料

2.学院审核。二级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认定材料进行审初审材料报送人事处

3.学校审定。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认定,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工作要求

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2024年“双师双能型”教师和工程背景、行业背景认定工作,确保数据全面准确,不要遗漏,认定结果将作为下半年审核评估中专任教师对应指标的数据来源,并于2024625日前将《申报表》《汇总表》报送人事处213室


附件1 《湖南城市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办法》

附件2 湖南城市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附件3 湖南城市学院2024“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汇总表

附件4 2019年度湖南城市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名单

附件5 2021年度湖南城市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名单


人事处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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